□呂朝陽邵挺葉仁青
  “感謝檢察官,你們幫我抗訴,把這個案子扳了過來,救了我們孤兒寡母,你們真是當代的活包公!”申訴當事人劉紅激動地向江蘇省阜寧縣檢察院的檢察官說。
  劉紅的家庭生活原本和睦美滿,丈夫事業有成,兒子聰明好學,然而2012年2月21日,劉紅的丈夫張忠出差途中遇車禍身亡,就在丈夫去世的第二天,王一佳即持多張借條向阜寧縣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判令劉紅與趙進等5名擔保人償還丈夫張忠生前借款100餘萬元,法院一審判決支持王一佳全部訴訟請求。丈夫屍骨未寒,債務壓頂而來,幾乎讓劉紅失去了全部的希望。2013年年初,劉紅向阜寧縣檢察院申訴。
  阜寧縣檢察院民行部門受理申訴後,迅速調捲審查,發現王一佳提供的6張借條,落款時間有改動痕跡,存在篡改證據虛假訴訟的嫌疑,遂將王一佳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線索移送公安機關。最終查明,2012年2月19日,張忠與王一佳約定2012年2月24日向其借款人民幣50萬元,當日張忠給王一佳打了6張借條,借款總金額為69.2萬元,借款日期均為2012年2月24日。但尚未到借款日期,張忠就死亡了,王一佳為表明該6筆借款系張生前借款,將這6張借條的借款日期塗改為2012年2月20日。
  據此,阜寧縣檢察院提請鹽城市檢察院對該6起虛假訴訟案件提出抗訴,並獲得上級院支持。近日,阜寧縣人民法院對阜寧縣檢察院提請抗訴的6件虛假訴訟案件作出再審判決,撤銷原6份判決書,駁回王一佳訴訟請求。
  阜寧縣檢察院針對虛假訴訟案件建立健全三個機制。一是建立聯動辦案機制。該院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協調配合,建立以公安機關為主導、檢察機關主動介入引導偵查的辦案制度,通過獲取案件再審所需的證據材料,找準案件突破口,形成合力,確保虛假訴訟案件取得突破。二是建立跟蹤監督機制。該院對涉及虛假訴訟的再審案件實行“三跟蹤”:對法院再審裁定是否在規定期限內作出進行跟蹤;對再審案件進程進行跟蹤,掌握再審承辦法官和開庭時間等情況;對再審案件審判情況進行跟蹤,第一時間掌握再審結果。凡擬建議法院再審、提請抗訴的虛假訴訟案件,在建議前及時將案情通報給法院審監部門,妥善做好案件再審的溝通協調工作。三是建立常態聯繫機制。阜寧縣檢察院民行科主動與縣司法局、律師事務所對接,會簽了《關於查處虛假訴訟行為的若干意見》,形成了與律師、法律工作者常態化聯繫機制,改變以往等待當事人上門申訴獲取線索為積極主動尋找案件線索。
  2013年以來,該院共辦理涉虛假訴訟案件17件,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訴或發出再審檢察建議12件,9件經法院再審改變原不當判決,切實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。
  (原標題:6張借條落款日期都有改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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